买足球的软件印发《海门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报警与处置操作细则》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单位:
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处置机制,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落地落实,根据《南通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报警与处置办法(试行)》(通环办[2022]36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海门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报警与处置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海门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报警与处置操作细则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