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区粮食蔬菜园艺蚕桑等农作物生产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负责全区水产生产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治和渔药安全使用。
(四)负责全区农机生产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和新机械、新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业农村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农村能源新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六)负责全区耕地质量保护和治理、提升和评定、地力分等定级和肥料安全使用。
(七)负责全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预警、防治和农药安全使用。
(八)完成农业防灾减灾措施、农产品质量、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职责;参与田间鉴定、外来物种和种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