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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来源:正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4 字体:[ ]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又到了收获的季节,在为丰收感到喜悦的同时,请大家积极参与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垃圾禁烧工作,不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要乱抛乱扔秸秆!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污染大气,影响人体健康,影响交通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海门区政府决定,夏季2024年5月15日至7月20日,秋季10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禁止秸秆抛河抛岸。

在此,请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按照要求正确处理秸秆,杜绝焚烧、抛河等行为,避免产生危害受到处罚,同时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抛河抛岸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生在身边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黑一块田、不抛一条河。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抛河抛岸的危害性。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通过编织、制粒、养畜等途径综合利用,粉碎还田还具有改善土壤结构、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壤肥力等效用。

广大农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环境,禁烧禁抛、共建美丽正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