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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B2单元(含江心沙农场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8-03 字体:[ ]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海门区B2单元(含江心沙农场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3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

联系电话:0513-68908159

电子邮箱:hmczk@126.com

通讯地址:海门区长江南路398号

一、调整原因

为推动海门街道及江心沙农场民生工程的建设,且进一步与国土空间规划及重大交通设施的衔接,江心沙农场提出拟对规划区内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

二、调整内容

1原控规中苏州路南、立新河西侧防护绿地(G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0.67公顷,容积率2.1-2.3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0%。

2、将原控规中B2-6-35地块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0.67公顷。

3、将原控规中B2-6-5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B2-6-51地块商业用地,合并为商住混合用地(RB),用地面积为2.25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

4、将原控规中B2-06--41地块停车场用地(S4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及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0.40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停车场用地安排在B2-6-35地块。

5、将原控规中B2-06-62地块商住混合用地(RB)调整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1.18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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