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海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加快补齐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买足球的软件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和《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苏建城〔2019〕220号),以及我市《海门市水环境整治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实施计划(2017年-2020年)》(海政办发〔2017〕157号)、《海门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9〕3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长江大保护的要求,坚持“立足民生,攻坚克难;落实责任,强化担当;系统谋划,近远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重在机制,政策引领”的原则,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尽快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让人民群众拥有买足球的软件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污水处理现状
1.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我市目前采用区域污水处理的模式,全市建有三大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的生活污水通过区域污水主管网和污水泵站输送到这三座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15.05万吨/天,其中东洲水务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2万吨/天,中信水务、黄海水务为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分别为2万吨/天和1万吨/天,排放标准全部为一级A。海永镇污水送至海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能力为500吨/天,一级A排放。
根据《海门市区域污水处理规划(2006-2020年)》和《海门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15-2030)》,全市共建成污水主管网653公里,其中区域污水主管网约143公里,城区污水主管网约330公里,区镇污水主管网约180公里,基本实现了我市城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全覆盖。
2.污水收集
我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区镇排水户的纳管工作随着污水管网的不断建设完善,正在逐步推进。2018年我市完成了区镇建成区“十个必接”中的机关、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四类排水户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2019年完成集中居住区、非化工工业集中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浴室六类排水户的截污纳管工作,各区镇“六小行业”的整治工作也已全面展开,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1%。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底区镇“十个必接”全部完成;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管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完成,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完善城镇排水设施管养机制,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较2018年提高5%以上。
二、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
(一)做好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按照《江苏省城市污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和《海门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各责任单位制定各自的排水管网排查与管养方案,形成以3-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市场专业化公司,利用联合疏通车、管道CCTV、内窥镜等技术,对排水管道进行疏通和检测,并妥善处置通沟污泥,保障管网系统的高效运行。重点排查检测旱天生活污水直排、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等问题,查清河水地下水入渗、雨污混接错接、污水直排等情况,形成管网排查和检测评估报告,为实施管网改造和修复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绘制完善各自辖区内的市政排水管网测绘图,并录入到市智慧排水信息系统(GIS),实施动态更新,实现管网管理信息化。(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属地政府、城发集团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属地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根据《海门市区域污水规划(2018-2030)》,逐步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系统,到2020年底前,消除城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空白区,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根据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结果,逐步实施混接管网改造、管网更新、管网修复等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城镇建成区排水户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工作。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通过建设截流井、加大截流倍数、设施调蓄等措施,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频次和水量。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新(改、扩)建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强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管控,将削减径流和面源污染的措施有效落实到城市建设中。(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三)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海门市区域污水处理规划(2018-2030)》,结合城镇发展需求、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因素,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东洲水处理五期(4万吨/天)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同时启动东洲水处理六期扩建(8万吨/天)的前期工作,不断提升东洲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区域污水处理需求。启动实施黄海水务提标改造和扩建(2万吨/天)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排水管网,满足中天精品钢项目污水排放处理需求。启动开发区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与建设工作,满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需求的情况下分流我市中西部片区部分生活污水,不断优化全市污水处理布局,提升厂网运行质效。同时对中信水务的进水量和负荷率进行评估,及时启动污水厂扩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对于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于人口密度过大的区域、城中村等,要严格控制人口和企事业单位入驻,避免因排水量激增导致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超负荷。加强污水厂污泥的规范处置,确保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率达100%。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节约水资源。(住建局牵头,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参与)
(四)强化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坚持质量第一,严把管材质量关,高标准实施管网建设。管径大于等于600mm的宜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和球墨铸铁管,管径小于600mm的宜采用PVC-U实壁管和PE管等管材,鼓励使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逐步改造淘汰现有的砖砌检查井。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检查井管道接口、管道基础、沟槽回填等关键节点的施工管控,严格按要求将管道CCTV检测报告作为排水工程验收必需资料。加强排水管网养护、检测与修复市场管理,探索建立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企业名录。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强化信用管理,加强失信惩戒。(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
(一)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接入管理。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要求,加强排水户污水接入管理。属地政府要建立辖区内各类排水户的名录,并及时进行更新。在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建立健全辖区内排水户的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性强的夜排档、小型餐饮、洗车等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管理和整治,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对未经许可或未按要求接入的,对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
(二)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各区镇的工业集聚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对工业废水处理。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的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一律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对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经评估可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城镇排水许可。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工业废水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应与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工业企业废水超过接管标准排放时暂停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参与)
(三)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适应的动态收费调整机制;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对工业企业按实测污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分档收费和实行按污水有害污染物浓度多因子【主要为PH值(酸碱度)、SS(悬浮物)、TP(总磷)、NH3—N(氨氮)四种污染物】分档收费的复合式计价方式,降低污水厂进水浓度,减少运行费用,确保污水厂稳定达标排放。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与财政补贴资金,充分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收集管网泵站养护及污泥处置的资金需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工作,各区镇负责本辖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各区镇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各区镇要按照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区镇要在3月底前将辖区内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务清单报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备案,并于每季度的下一个月上旬向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报送上季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进展情况。(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局要落实全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各国有集团公司要积极参与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财政局负责,国有集团公司参与)
(三)坚持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各区镇要积极做好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截污纳管等工作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为排水户接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推进工作。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设立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对城市黑臭水体、违法排污行为等进行监督和举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