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买足球的软件市县乡人大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5年有关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议部门:区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办、统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海门海事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门监管支局。主要内容:(一)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各级党委重大改革发展举措情况;(二)推进和完成区委工作部署情况,承担和推进区委中心工作任务情况;(三)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四)上级部署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五)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六)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七)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情况(含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八)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十件重点实事”推进情况;(九)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审议意见、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十)“12345”热线诉求办理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等有关方面反映及评价情况。
二、综合评议“回头看”部门:区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医保局。主要内容: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组对各部门确定的3~5个重点整改方面和重点整改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三、“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评议对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被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员额法官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主要内容: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委工作安排情况,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审议(评议)意见情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等。
为深入推进评议工作,切实推动被评部门(单位)和被评对象改进工作,提升评议实效,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征求对各被评部门(单位)和被评对象工作的建议意见。敬请将有关建议意见寄送至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崔婷婷,电话:82101316,邮箱:hmrdhh@163.com。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