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主要适用我省接收安置的下列退役军人:
(1)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颁布后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3)2005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买足球的软件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退出现役的军队复员干部;
(4)其他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确定的人员。
2. 不纳入我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的对象有哪些?
以下人员原则上不纳入我省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范围:
(1)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政府安排工作的;
(3)已参加过政府安排的补贴性教育培训的(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4)患有严重疾病经专业机构认定不能正常学习的;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
(6)参加教育培训毕业或结业时(按规定学制期推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不宜参加补贴性教育培训的其他人员。
3. 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形式有哪几种?
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个性化培训及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可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教育培训。
4. 退役军人可以参加几次、几种形式补贴性教育培训?
除适应性培训和创业培训外,退役军人可再选择一种教育培训方式(可选择复学或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职院校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补贴。
5. 退役军人报名参加教育培训有何规定?
退役军人可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承训机构信息黄页中自主选择机构和专业,并需遵守以下规定:
(1)报名前事先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申请表》(承训机构凭经审核同意的申请表接受报名);
(2)在规定期限入学报到,逾期取消入学资格,一年内不得提出学习申请(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就近参加教育培训,异地(指跨设区市)参加教育培训(不含复学)须经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同意;
(4)入学后一般不变更学习形式及承训机构。确因不可抗拒原因需要变更的须提前报备并经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的不再享受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
6. 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国家资助和省地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凡符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买足球的软件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规定的,各级财政在标准内据实补贴学费、培训费,按规定标准补贴食宿费并发放奖学金。
7. 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有何规定?
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培训费和食宿费按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给予补贴,补贴总额每人不超过16000元。补贴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标准内据实拨付给承训机构,承训机构不得向培训对象发放任何补贴。
8. 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何规定?
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为3–10个月,最多不超过3年,一般为全日制培训,理论学习和技能实习各占50%。培训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补贴,其中培训费和住宿费800元,伙食补贴400元,奖学金200元,补贴期限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9. 退役军人参加个性化培训有何规定?
退役军人可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并在指定承训机构参加个性化培训。个性化培训原则上按全日制方式组织,实行项目制管理。培训费和食宿费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0元。
10. 参加异地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请补贴资金?
省内经批准异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省级统筹安排的培训除外)的,由退役军人先行垫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凭本人身份证、培训结业(合格)证、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等)和缴费发票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领补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