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残联,区残联各科室,就业服务中心:
经区残联执行理事会审定,残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南通市海门区买足球的软件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海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20日
南通市海门区买足球的软件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规范买足球的软件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培训资金效益,完善补贴机制,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根据中残联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买足球的软件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本意见所称职业技能培训,是指面向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残疾人职业技能专项能力和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培训。
2.本意见所称的残疾人为具有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域企业正常就业缴纳社保具有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有培训需求的人员。
3.各级残联要开展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培训需求登记台账,合理确定培训计划,根据残疾人特点和需求,采取合适的方式组织或依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培训主体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对残疾人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原则上以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定点机构和经认定的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为主。鼓励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残疾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新招用残疾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适应岗位,稳定残疾人就业。支持以赛促训,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带动和促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
二、培训补贴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范围
1.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培训机构组织的残疾人职业培训;
2.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联合举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
3.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直接组织的残疾人职业培训。
4.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创新创业)或以训代赛活动。
(二)补贴标准
1.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区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海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海人社发〔2020〕71号)规定的标准基础执行。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残疾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招用残疾职工岗前培训,向区残联报备同意后,方能开班。残疾职工需有适合的岗位并在岗,人数不少于10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30学时,残疾职工已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同一项目三年内不能重复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且与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一年度,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不再享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3.各级残联直接组织的短期培训活动,授课费、资料费、教室场租费由各级残联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4.对组织参加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线下培训,按照30元每天给以生活补贴,已提供食宿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对残疾人自行前往参加培训且未安排住宿的,本区域内每人每天发放交通补贴50元,对区域外交通参照财政核定干部职工培训包干标准。
5.对组织参加各级职业培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天100元的误工补贴,对有固定收入超过标准和主要是以训代赛的技能比赛,误工费最高不超过2倍标准。
6.对于参加区级以上各级职业技能(创新创业)或以训代赛的残疾选手根据竞赛成绩给以相应奖励补贴,原则上按谁主办谁承担以主办单位奖励为主,需要配套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补贴方式
1.委托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符合人社部门补贴条件的,由人社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标准补贴,不符合人社部门补贴条件的,由区残联参照人社部门文件标准补贴。培训机构于开班前提交相关资料,经区残联审核无误后开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须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经区残联审核无误后拨付培训补贴。
2.用人单位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提交完整的台账资料,经区残联审核无误后按实际参加培训的在岗残疾职工人数一次性支付培训补贴经费。
3.分散培训补贴。分散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根据自身特点和特殊需求,向户籍所在地区残联提出培训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按以下要求进行补贴:到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基地参加培训的,费用先由残疾人本人垫付,培训结束后由区残联按规定给予补贴。培训费高于海人社发〔2020〕7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低于规定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其中符合人社部门补贴条件的,由人社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给予补贴,不符合人社部门补贴条件的,由区残联参照人社部门文件标准补贴。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另按(初级、中级、高级)相关标准给以补助。残疾人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个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以训代赛奖励补贴,根据赛事结果按规定执行。
三、补贴资金申请、拨付和监管
(一)补贴申请
1.申请主体。委托培训机构和企业自行组织的职工培训由培训机构或企业申请,参训个人不得申请。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参加培训(含线上培训)交纳培训费的人员,符合补贴要求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区级及以上技能、创业竞赛培训补贴,由组织实施培训(集训)单位申请。
2.申请材料。企业或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时,应提交申请表、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培训过程证明(含视频)材料等资料。个人申请补贴时,应提交申请表、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收费票据等资料。
(二)补贴拨付
残联主管部门及时受理培训机构、企业和个人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培训机构或劳动者个人账户。
(三)资金监管
1.残联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制度以及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应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2.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就同一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 ,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各类技能竞赛培训补贴不得与通过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获得的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对以虚假培训等骗取、套取专账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肃财经纪律,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