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全面平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应有的司法保障。获评2015-201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一、服从服务大局,护航海门经济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人。办理了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3亿元、陆某某票据诈骗8000余万元等一批重大案件。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走帮服”主题“双访”活动,群众满意度和接访满意度均达到100%。为19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款13.6万元。主动对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为18名农民工讨回欠薪30余万元。
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北长江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工作实施意见》,就案件办理、法律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与崇明、启东检察机关开展务实合作。与市公安局、环保局会签《买足球的软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人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诉,监督移送非法捕捞案件7件7人。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出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意见”,创新“检企直通车”护航新模式。严厉打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15件39人。建立与民营企业定点联系、走访服务机制。
二、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4人,提起公诉1077人,同比分别上升5.4%、2.1%。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共批准逮捕18人,并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6人提起公诉。严打“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审查办理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网络购药诈骗案件,49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落实“捕、诉、监、防、矫、维”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特殊检察制度,对13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13人通过案后帮教走入社会或回归校园。联合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网红有毒水晶泥清查、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15件,启动执法办案三级风险预警14件,对南通金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名投资人集体访应急处置和释法说理到位,未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造成的赴省进京非正常访。
着力提升普法实效。以“法制副校长”“海检志愿队”“巾帼文明岗”为主体,开展主题法律知识宣传17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7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典型案件庭审观摩。
三、聚焦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6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介入重特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50余件,公安机关全部采纳。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纠正漏捕6件6人,追诉漏犯3件3人,追诉漏罪20件30人,监督立案9件20人,监督撤案10件10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涉及的962件案件全部移送立案执行。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27人次、监外执行监督收监7人,办理各类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案件5件。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21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件4人,监督返还非涉案财物30余万元。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间借贷纠纷类虚假诉讼案件7件,均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行政机关不当行为造成行政罚款流失及时督促整改。发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13件。
四、探索公益诉讼,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多元拓展线索来源。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与环保、公安、国土、市监、农业等行政机关对接。依托“两法衔接”平台、“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舆论监督,对可能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列出线索清单。通过内外协作和群众参与,共获取公益诉讼线索48件,均立案审查。
落实诉前程序督促履职。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41件。落实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要求,督促环保部门对公安部、环保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开展调查、依法处理,并成功办理了南通市首例通过诉前磋商程序达成的生态修复赔偿案件。
准确提起公益诉讼。紧盯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成功办理首例食品药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有毒小青菜”案件成为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重视培育检察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按照“一次培训研究解决一个问题”的思路,大力推行“小课堂”培训方式,带动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做好检察改革“精装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新设食品药品和毒品犯罪检察部。实行“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的“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探索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同步将相关文书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100余个,并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200余条。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网上办案流程等方面对502件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对2015年以来工程建设、涉案款物和“三公”经费等情况开展自查并整改。持续推进“庸懒散慢拖”专项整治,开展24次督查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状态不佳的多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
2019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9年市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决策部署,聚焦海门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检察办案水平,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七个海门”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力争新贡献。持续为“三件大事”“四大专项行动”和“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咬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二、在深耕监督主责主业上力见新成效。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刑事和解平台和政法协同平台,发挥大数据功能,助推实现整体、系统、主动、精准监督。严格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在深化公益诉讼改革上力求新作为。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碧水蓝天”等专项监督行动。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公益保护从“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四、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力攀新高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党建队建融合发展,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对青年干警的激励激发,加快既“专”又“多能”的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