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访问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关注“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广生,就“减税费 优服务 促发展”这一主题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李局长,请和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借助市政府网站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同时也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一直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可能很多网友对海门市税务局还不太了解,先请李局长给我们介绍下税务局的基本情况吧。
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成立,是由原江苏省海门市国家税务局、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合并组成。我局目前设有13个正股级内设机构、2个事业单位,9个副科级派出机构,管理服务着海门市17772户企业纳税人,19492户个体工商户,826477名缴费人。
自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四大专项行动”,以争当税收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中的“领头雁”为目标愿景,围绕“融合发展”主线,坚持党建引领新税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在税务落地生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形成了快马加鞭、齐头并进的崭新局面。近两年,共荣获1项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岗)、10项省部级荣誉(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连续获评南通市税务系统季度劳动竞赛先进单位,蝉联南通税务年度绩效考核优胜单位,被评为海门市委“服务地方先进奖”。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对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市税务局有了初步的了解。下面我们进入今天“在线访谈”的正题,也就是“减税费 优服务 促发展”这个主题,请李局长简要介绍一下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我们税务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好的,疫情之下,国家税务总局在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推出相关优惠政策。
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对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我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下调二手车经销企业征收率;对纳税人2020年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阶段性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李局长,请问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这些税收优惠精准落地?
政策出台后,我局坚持“四个精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政策解读精准。充分认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总局疫情防控文件,先后组织6批次500人次培训,学习文件15个,形成6个内部政策操作指引,加强对政策适用条件和享受依据的掌握,提升操作技能。确保一线税务干部及时精准掌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各项办税服务措施,做到答得准、答得快、答得明白。
二是对象锁定精准。根据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口径,加强与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间数据采集传递,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等信息数据,结合海门本地“3+3”产业复工复产情况,选择重点企业,组织实施“一对一”服务重点税源企业行动。8个属地分局主动对接全市153家交通运输企业和3059家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通过“电话”开展“点对点”宣传辅导,及时采取措施纾困解难,给企业复工复产送上“定心丸”。
三是宣传辅导精准。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拓展线上服务,利用“税悦e讲”税企微信群等向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非接触式”办税指引等信息116条。通过“钉钉”线上直播、苏税通智能服务平台、东洲税官(哆啦税丫)直播间,向企业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使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持续完善“减税降费计算器”和“月享红利账单”两个平台,疫情期间向企业负责人、财务办税人员发送减税红利账单短信逾3万多次。
四是优惠落实精准。落实总局“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百名税干上前线、促进发展送春风”专题走帮服活动,推动减税降费往心里走,往高处走,往实里走,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各类涉税问题。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模式,推行14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不见面办税占比97.07%。全面推广“税e融”“出口退税贷”“社保贷”等税银互动产品,发放贷款1.89亿元,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广泛推行“容缺受理”“延期申报”“延缓缴款”“困难减免”等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疫情期间,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25户,涉及税款3776.88万元。
李局长,您刚才提到了税务部门推出了“哆啦税丫直播间”,能否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哆啦税丫直播间”从疫情期间开展策划,引导纳税辅导、政策宣传从“线下”走向“线上”。2月份开始筹划,正常情况下1-2个月上线一期,目前已经在5月推出了第一期。
因为今年是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7个年头,与往年相比,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眼于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了24项措施。为此我们全面开启“非接触式”税收辅导新模式,开展“哆啦税丫直播间”,采取多种形式“云”传递各类税收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干货,助力经济发展,彰显税务能量。
直播间的“主播”主要由我局青年事业部的青年干部承担,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各自岗位、业务特长,分别就税收政策类、电子税务局操作类等不同的主题采取“分户式”“有重点”“名单化”的讨论模式,并准备相应的辅导培训文案,力争以“短、快、新、活”为特点的系列微视频,生动形象回应纳税人关切,持续提升政策辅导的可读性。
开播以来的效果反响还是不错的,第一期直播就有近700人次的纳税人进行了在线观看,还有不少纳税人留言给予了好评。我们接下来还将持续拓展“线上办”的税务事项,与纳税人、缴费人保持实时在线互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线上倾听更有效,让线上互动更有感,让线上推送更有力。
听了李局长的介绍,市税务局在落实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真的是“实打实”“硬碰硬”“有亮点”,取得了很好效果,那下阶段,将从哪几个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政策落实更给力。牢固树立争当“领头雁”的目标愿景,充分吸收苏州“三大法宝”精神,持续锻造“守正守变守初心 用心用力用激情”团队气质,打造具有狼性特质的“讲政治、有勇气、敢担当、重团结、守纪律”的税务干部队伍。发扬“咬定目标、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惠企暖企税收政策,结合“百名税干上前线、促进发展送春风”专题走帮服活动,继续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六税两费”十二项税收优惠、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以及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倾听企业在复工达产过程中的涉税需求,倾听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用税费减免“硬核”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添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打造“e税通”服务站。探索“1+7+N”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拓展宣传辅导、需求征集、征纳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工商联、行业协会、涉税中介,真正实现“内拓+外延”的网格化服务,将纳税服务的触角全面向基层延伸、向边缘延伸,形成“税费协同服务一张网”。创新建设5G智慧办税厅。依托现代5G科技,以纳税人的体验为导向,围绕纳税人需求,新建服务体验区,内含三室三中心,即东洲税官直播间、纳税人微学堂、专家服务工作室以及一体化即时退税中心、个性化税收辅导中心(自然人税收服务中心)、可视化办税服务中心,推进办税服务厅功能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税邮合作。充分发挥邮政“三流合一”的资源优势和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细化税邮合作事项清单37类,推进税邮合作网点建设布局18个,加速“互联网+税务+邮政”办税模式的推进,建成覆盖全市、规范统一、就近便捷的税邮合作网络,不断完善“15分钟办税缴费圈”。
三是围绕大项目建设,服务大局尽全力。聚焦市委四大专项行动,融入市委“大项目突破年”,一切盯着大项目干、一切围着大项目转。建立党委委员重点项目领衔制和服务重大项目领办制,成立税收服务大项目办公室,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服务中天绿色精品钢、中航科技航空轻合金、北部新城等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和发展。同时,对社会热点、民生热点进行专题税费分析,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为“百强排名升五位”贡献“税务智慧”,提供“税务力量”。
听了李局长的介绍,相信广大网友对税务部门接下来的工作举措充满了期待,谢谢李局长。下面,来看一下网友都有哪些疑问想跟我们李局长交流。网友“清风”提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都适用3%征收率,2020年5月部分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业务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是否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网友“昨日青空”问,我市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渠道有哪些?
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机关以缴费人为中心,努力提升缴费服务、拓展缴费渠道,目前缴费人可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社会保障卡买足球的软件:终端(小黄机)直接缴费,也可以到海门农商行各营业网点缴纳。
买足球的软件社保费减免这方面网友们还是很关注的,“春田花花”提问,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减征政策?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的标准享受减免、减征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好的,李局长,平台上又有网友发来提问,“蓝色大海”问,我公司在成立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2019年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如果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条件,可以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买足球的软件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因此,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20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感谢李局长的回答,各位网友,今天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广生就“减税费 优服务 促发展”这一主题和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同时回答了网友比较关心的相关问题。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就要全部结束了,再次感谢李局长来参加我们的节目,也谢谢网民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咱们下期节目再见!